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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就业、劳务申办护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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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构: |
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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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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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下午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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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1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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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材料: |
1、交验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其他户籍证明; 2、提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 3、提交所在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对申请人出国的意见; 4、由劳务公司外派劳务的,提交有外派劳务经营权的劳务公司出具的申请人出国劳务的证明;由境外就业服务机构协助办理出国就业的,提交有境外就业经营权的境外就业服务机构确认的申请人与境外雇主签定的就业合同。 5、提交近期2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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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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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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