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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青海省交通厅获悉,为避免路政执法人员违规使用执法证件,从即日起,持有交通行政执法证的人员,在非正常执行公务时持证免费乘坐城市公交车、客运班车,超越法定权限或违反执法程序等将取消其行政执法资格,吊销其交通行政执法证,并责令其所在单位严肃处理。
据悉,交通行政执法证件是交通行政执法人员依法从事公路路政、道路运政、交通规费征稽、水路运政、航道行政、船舶检验、水上安全监督等交通行政执法工作的资质和身份证明,是用以表明交通行政执法人员有权在一定范围内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实施行政管理,具有行政执法检查权和行政处罚权的资格证明。为规范交通行政执法证件的使用和管理,维护交通行业执法形象,省交通厅要求各州(地、市)交通局及所属各有关单位,严格申领交通行政执法证的条件,申领交通行政执法证的人员必须是直接从事具体执法工作的人员,并取得交通行政执法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大专以上学历证书,且在近两年内无违法违纪行为记录。在执法单位内从事后勤、内业等工作的人员不得申领执法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