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电信有限公司自元月1 日起实行计费自然月出帐 |
|
青海在线 2006-1-17 18:31:13 文章来源: |
|
根据中国电信集团公司2006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将现有计费帐务周期调整为按自然月出账的要求,青海省电信有限公司为保持与全国调整步调一致。自元月1日起实行计费自然月出帐,即各类电信业务的通信费、月租费等费用,全部按每月1日至当月最后一日进行计费和帐务处理,按自然月帐期向用户收费。 为确保全省实现自然月出帐调整工作有序进行,平稳过渡,顺利完成集团公司关于自然月出帐工作的部署与要求,青海省电信有限公司进行了前期准备与安排,统一制定了我省计费自然月出帐实施方案。并从2006 年1月1日起,全省九个本地网统一将计费周期调整为自然月,自2006年1月1日起正式进入自然月出帐方式向用户收费。有关自然月出帐的相关办法用户可通过当地各电信营业网点、10000号、客户经理等渠道进行咨询,青海电信也将同步采用公告、信函寄送、客户经理主动沟通的方式对各客户群的宣传,以确保自然月出帐工作的平稳过渡和顺利实施。 |
| 【责任编辑:】 |
|
|
|
青海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 ① |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青海旅游(包括下属站点名称)”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青海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青海在线”,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
| ② |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青海在线(包括下属站点名称)”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青海热线”,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
| ③ |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三江源热线联系。 |
|
|
|
|
|
|